
通霄鎮位於苗栗縣境內西南方,是縣內海岸線最長,開發甚早的文化大鎮。明永曆十五年(1661)鄭成功襲取澎湖,夏五月入台,次年二月荷人降,行郡縣制,設一府二現以新港溪為界,北為天興縣,南為萬年縣,本鎮隸屬天興縣。永曆二十四年(1670)鄭成功命右武衛「劉國軒」出鎮半線圈(今彰化),屯兵大甲經略崩山八社,及後龍五社,是官式接觸苗栗沿海最早年代。吞霄本是平埔族原住民「道卡斯族」的棲息處,漢人入墾之後取其諧音為名,古時寫為「屯霄」。
永曆二十七年(1683)八月清兵入台,
設一府三縣,通霄當時轄於「諸羅縣」所管,到康熙三十八年(1699) 平埔族吞霄社族人因不滿瞨社通事「黃申」嚴徵課稅欺壓平埔族人,士官卓霧起而殺害黃申而亂之,後清廷派北路參將「常泰」平定,此為最早有文史記載關於平埔族與漢人接觸事件。
清雍正初年漢人陸續大規模入墾苑裡,原住民道卡斯族因漢人入墾而東移到通霄福興,後部份漢化,部份遷移至埔里。光緒十五年苗栗首度設,轄有苗栗一堡、吞霄二堡、大甲三堡。到日據時代又編入新竹縣苑裡堡,改設通霄街、內湖莊、白沙屯庄。民國九年改為新竹州苗栗郡通霄庄。台灣光復後改為新竹縣苗栗區通霄鄉。民國三十九年改為苗栗縣通霄鎮。
位於苗栗縣西南部,南北長約十六公里,東西寬約十一公里,總面積一百零七餘平方公里,約佔全縣面積十七分之一
西臨台灣海峽;東鄰銅鑼、三義兩鄉;南與苑裡鎮為界;北邊和東北邊分與後龍及西湖兩鄉相連,形狀略呈三角形。